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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案,辩护成功!
来源:李玉岗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07
浏览量:1152
   本律师代理的范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将被害人陈某某杀死,于2012年案发后,**网进行了报道,范某某家属委托山东舜元律师所李玉岗律师作为辩护人与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为其将进行辩护,2013年3月6日,本案有济南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济南中院提起公诉,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系防卫,自首等情节,建议法院减轻处罚,判处15年以下,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要求判处死刑,至于附带民事部分,代理人认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不支持死亡赔偿金和精神赔偿,而被害人家属提出53万余元的赔偿,经法院延期审理,于2013年6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采纳了辩护人的大部分辩观点与代理意见,判处范某某9年有期徒刑,赔偿1.7万元,其家属很满意,辩护与代理取得了巨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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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玉岗
  • 执业律所:
    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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